2012年10月29日 星期一

談救勞保---唐湘龍的文章

(救勞保太難了,那就羞辱羞辱軍公教吧)

張哲琛是銓敘部長。談起退休軍公教人員的年終慰問金,他脫口而出:「別見不得人家
好。」他說他失言,他口誤,他把話吞回去。

我認識張哲琛好多好多年了。他還在主計處的時候。老實人。一腦袋都是統計數字。要
他掏肝掏肺講話,不太容易。結果,這麼老實的人,也失言。這年頭,要不失言,不口
誤,真是不容易。沒人敢幫張哲琛講兩句話。沒人敢替軍公教講兩句話。還是我來說好
了。我說:張哲琛對。就是對。這個對,不表示軍公教的待遇福利不能檢討,但現在的
檢討方式,就是利用「見不得人家好」的泛眾心態,把軍公教當成「社會病理現象」,
先鬥臭,再鬥垮,把軍公教紮成芻偶,把農民悲情化、把勞工悲情化,讓「醜化」軍公
教醜化的理直氣壯。

看看:為什麼有錢人都站在馬英九身邊?為什麼軍公教都支持國民黨?是嗎?真是一群
裝腔作勢的政治動物。

雖然歷史時空有了轉變,軍公教,尤其是退休軍公教人員的福利待遇可以檢討,讓它與
日俱進,讓它合情合理。張哲琛哪有口誤?這叫改革?這只是買空賣空的無本生意,裡
頭,是政治,不是財務。是選票,不是鈔票。什麼叫「以公平正義之名,行盡天下之大
不義」,這種只做「政治精算」,從不敢面對「財務精算」的,就是。

真是在乎「勞保」倒不倒,費率怎麼這樣算?替代率怎麼這樣算?討好了勞工,是。更
討好了企業主。現在,勞保年金化了,景氣氣氛差了,突然在乎起勞保了。怕光談「勞
保」談不出情緒,談不出對立,談不出苦大仇深,把軍公教拉進來,當「對照組」,像
照妖鏡,把軍公教都成了貪婪的妖。

當軍人這麼爽,福利這麼多,年輕人失業率這麼高,在野黨怎麼不鼓勵青年從軍?國防
部編大預算募兵為何募不到人?是怕死、怕苦、怕累,還是怕不自由?

當公務員這麼爽、福利這麼多,怎麼不去考考看?是不想考、不屑考,還是,你根本考
不上?還是,根本覺得公務員言行受限,上八大行業不行,連薪水不夠想兼差都不行?

當教師這麼爽、福利這麼多,怎麼不去好好唸師範?是考不上?還是覺得當老師太累?
責任太重?孩子難教、家長難搞,晚上十點前,手機還關不掉?

軍公教不是封閉系統,別的不一定公平,考試一定公平,你不考不試,或是根本考不贏
人家,你的弱,是那些比你強的人的錯?你的委屈要這些比你強的人受辱才能平衡?

軍公教成了一個階級。一個既得利益階級。

要救勞保。一定要。但救勞保就要開源節流,精算財務,不是情緒性引導敵視軍公教。
羞辱軍公教根本救不了勞保。

當年願意領月退,願意存18%的,都是支持政府,表達對國家前途表達信心,而今卻成
了「竊國」之賊。此一時,彼一時,「何昔日之芳草兮,今直為此蕭艾?」莫名其妙。

公元2000年前,經濟好極了。成長率6%,失業率2%,只聽過軍公教羨慕民間高薪,人才
流失,有誰覺得不合理?

任何改革如果用節流或是資源重分配方式進行,結果一定是對抗、衝突和鬥爭。

開源吧,不然,光鬥軍公教,除了政治利益,對這些社會保險沒有任何好處。怎麼開?
從觀光賭場下手,可以讓四大保險成立聯合機制,特許經營,也可以比照公益彩券,委
託經營,但盈餘挹注專法專戶成立的公積金。

野人獻曝。重點是解決問題的誠意。

唐湘龍╱專欄作家,資深新聞工作者,政論節目名嘴,現任電台節目主持人,文章固定
每周二刊出。

2012年10月21日 星期日

出差

刊登9211月版(NO575)主計月刊「主計長信箱」內容

第二則

Q:公所村幹事派在離鄉公所距離30公里、車程1.5小時以上之偏遠山區之村辦公處服務。除回公所開會或洽公外,其平日上班及早、午、晚之簽到、退,皆在辦公處,並無主計月刊926月份「主計長信箱」所刊載,村幹事每天先至公所簽到後再至服務之村上班之情形。該村幹事至辦公處上班,亦未領差旅費。請問上述情形之村幹事如回公所開會或洽公可否請領出差費?又如至其他機關或地方出差,則應以辦公處或公所何者為出差之起點?

 

A:你所傳的電子郵件已收到了,有關你所提乙節,說明如次:

一、查主計月刊九十二年六月號「主計長信箱」所刊載個案,該村幹事每日上班須先至公所簽到,再至服務之村上班,下班亦然,因其服務之村距離鄉公所並不遠,僅約五公里,爰答復所詢係屬上班路程範圍問題,而非屬出差性質,故不可申領差旅費。

二、台端派駐之村辦公處為偏遠山區,距離鄉公所三十公里(車程一個半小時),且簽到、退皆在村辦公處,回公所開會或洽公,如貴鄉公所依「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第三點:「各機關對公差之派遣,應視公務性質及事實需要詳加審核決定,如利用公文、電話、傳真或電子郵件等通訊工具可資處理者,不得派遣公差。出差人員之出差期間及行程,應視事實之需要,事先經機關核定,並儘量利用便捷之交通工具縮短行程;往返行程,以不超過一日為原則。」之規定核給公差,台端自得依該要點規定報支各項差旅費。

三、又台端上班地點及簽到、退皆在村辦公處,如至其他機關或地方出差,應可以村辦公處所為出差起點。

     

◎第五則

Q:機關於本()縣市風景區舉辦聯繫會、研討會或各項會議,並於會後以訂席方式敘餐,於執行上是否符合規定,陳請釋示。

 

A:一、依行政院九十一年二月二十五日院授人考字第0九一0二00一六0函規定,為落實「行政團隊公約」,力行簡樸節約生活,避免浪費公帑,減省開支,各機關之會議應以在機關內部辦理為原則,不得供應點心、水果,超過用餐時間時,始得由機關提供便當。

二、貴機關舉辦各項會議,宜依照上開院函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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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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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W: 退休制度該改,但不該羞辱軍公教人員

退休制度該改,但不該羞辱軍公教人員
18%被拿出來檢討很多次,也至少在扁政府和馬政府時代各大規模地修改過一次。但是因為景氣低迷且銀行利潤極低,而使得國庫不堪負荷。因此是該認真檢討該如何進一步調整;但是沒道理用民進黨及其支持者那種羞辱的口吻來對待那些根本不曾參與過制度設計的軍公教人員。
假如軍公教退休福利好一點就該罵,那科學園區內的工程師、高階主管和藝人、高所得的名嘴是不是都該抓出來丟到馬路上去把他們給鬥垮、鬥臭、鬥死?為什麼所有人都可以掙著去擠高薪位置,軍公教人員就不可以去擠退休福利較好的位置?
你可以罵政務官和立法委員設計制度不當,但是你憑什麼去罵不曾參與制度設計的一般軍公教人員?真要罵,頂多罵那些有決策權的人,尤其是民進黨內可以領18%的退休政務官,譬如蔡英文等人──他們還沒當選時就一直在罵18%,但是民進黨執政後的18%「改革」卻是在保護政務官的退休金而砍基層公務員,被稱為「肥大官而瘦小吏」!
用辱罵的方式對待軍公教,受害的會是全民。以老師為例,所有的老師都不曾參與 18% 和退休金的制度設計,也說不上是「拒絕改革的既得利益階級」,他們只是根據規定選擇退休,連制度是怎麼設計出來的都不知道,卻被民進黨及其支持者當作「社會不公不義的代表」這樣地辱罵。等到勞退基金出問題,連還沒退休的老師都被牽連進去,輿論說得好像所有任職的軍公教人員都是站著毛坑不拉屎,沒有產值卻佔肥缺。
你罵得他們士氣低落,未來 12 年國教一大堆問題,他們怎麼可能會有心情去設法解決現場一大堆制度設計不週所造成的問題?你把教師的待遇砍低了,只是換來一群沒有競爭力的教師,你願意用這樣的老師去教你的孩子?
其實,全世界的退休金制度都出了問題,而且都是世界各國國債飆漲的關鍵性原因。不只台灣、希臘與西班牙的退休金制度出了問題,連日本和美國也都出了問題。怎麼會這樣?
最關鍵的原因是:今日全世界各國的退休金計算公式都是用二、三十年前設計的,計算的基準是根據當年的預期壽命、GDP 成長率與銀行利息數據精算出來的。當時平均壽命僅65歲,各國 GDP 成長率接近 10%,當時哪有人知道現在平均壽命會這麼高而GDP 成長率與銀行利息都這麼低?
要解決退休金的問題,需要的是浮動性的退休金計算式,隨著物價、平均壽命、GDP 成長率與銀行利息而變化,保障最低生活所需,景氣低時盡量砍高所得且高替代率的人,而不要去砍低所得或低替代率的。同時,該收的資本利得稅也要去徵收,不該只砍軍公教退休金,卻放任政府在賦稅制度上劫貧濟富。
但是大家卻不去看清楚真正的問題,想出徹底的解決辦法,只會不知其所以然地罵來罵去。
18%最為詬病的「所得替代率超過 100%」為例,今天看起來是極其不合理,但也有它當時制度設計上的不得以。
1995
年發現 18%的計算基準已經偏離經濟發展的狀況,會造成政府財政負擔時,設計制度的人可以有兩個極端的選擇:(甲案)充分體現信賴保護原則,保護當時軍公教人員既有年資下政府允諾過的退休金計算式,但從新的年度開始換軌到新制,進行溫和改革;(乙案)直接過度到後來民進黨主張的版本,設定「合理的」所得替代率門檻,進行激烈改革。
假如當時直接硬推乙案進行激烈改革,很多軍公教的中間幹部年約五十五而已經可以領月退,他們會在新制上路之前一起退休以便領舊制退休金;而許多年近五十的人也會一看情勢不妙,先退休領的較多,趕快一起領一次退,存到銀行去領舊制 18%。這樣不僅會造成政府退休金負擔暴漲,還會造成中高層官員一起退休而人才空洞化,整個國家根本就運作不下去!
為了把人留下來,只能逐步而緩慢地改革,結果就留下「所得替代率超過 100%」的結局,但錯的絕非不曾參與制度設計的軍公教人員!
今天的退休制度是個歷史問題,任何改革都需要有人忍受犧牲。政府官員把新的制度設計好,把舊的制度何以如此講清楚,對於那些必須放棄政府承諾過的退休金的人,政府應該要公開地道歉,並懇請他們配合。這才是道理!


 

2012年10月3日 星期三

313期工程報導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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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期工程報導電子報】 發行日期:2012/10/3

 

 

104年臺中新風貌~臺中鐵路高架化

 

松竹至大慶路段文心路以南工程施工情形 (本刊訊)臺中都會區鐵路高架捷運化計畫北起豐原車站以北約2公里處,南迄大慶車站以南約1.3公里處,全長約21.7公里,目前工程已全部發包施工中,預定104年底高架化通車啟用,1063月全部完工。
 本計畫除了將現有鐵路及車站改建高架化外,另增設豐南、頭家厝、松竹、精武與五權等5座高架通勤車站,使鐵路達到捷運化的功能,並且在松竹及大慶車站,可分別與捷運綠線相互無縫轉乘。
 現有臺中車站及第一月台是國家二級古蹟,為保存此百年以上歷史古蹟,新的高架化車站設於北端約125公尺處,保持適當開放空間,塑造與古蹟車站良好的對話氛圍,台鐵局善用此一契機,將保留的古蹟車站、20號倉庫及車站高架化後的橋下空間,規劃為鐵道文化藝術園區,完成後將是古蹟活化再利用成功的典範。
 各車站出入口周圍依據在地特有歷史典故、地形地物或產物特色,特別設計其專屬符號,加強各車站之視覺辨識;結構設計上採簡潔的門形柱梁與縱向的預力箱形梁設計,月台層側板及雨庇均採具現代感的金屬建材以半包覆方式處理,外觀新穎、美輪美奐;至於空間、設施及動線方面,均以行動不便者使用無障礙且友善之考量來設計。
 本計畫各項工程正朝既定目標全面展開施工中,完工後可消除現有17處平交道、18處地下道及3處陸橋,確保交通便捷與安全;也消除百年多來鐵路的分隔,重新縫合都巿空間並促進均衡發展。
 本局秉持優良傳統,重視施工品質,應用環保、節能之綠色工法與技術,再造臺中繁榮新風華,創造優質、永續的生活環境,還請市民朋友繼續給予支持與鼓勵。

 

 

*

持續推動臺中都會區-鐵路高架捷運化計畫,本局中部工程處積極籌辦臺中計畫展示館

 

*

前言:
因應臺鐵轉型及臺中、豐原車站地區都市更新發展、消除鐵路對市區之阻隔、疏解日益嚴重的都市交通、整合都會區運輸系統,研議辦理「臺中都會區鐵路高架捷運化計畫」(簡稱:臺中計畫)。
一、臺中計畫期程:952月至1063月。
二、計畫範圍:北起臺中市豐原站以北1.9公里,南迄大慶站以南1.4公里,將現有鐵路改建為高架,全長21.7公里。
三、工程內容:
1.
改建豐原、潭子、太原、臺中、大慶等5座現有車站。
2.
新建豐南、頭家厝、松竹、精武、五權等5座高架通勤車站。其中松竹、大慶站與臺中捷運線G4G13站預留轉乘機制。
3.
臺中舊站列為古蹟原地保留,站區闢建為交通廣場、停車場、交通轉運中心、綠地等公共設施使用。
四、預期效益:
1.
提供都會區快鐵之便捷交通,消除鐵路沿線兩側地區發展之阻礙,均衡都市發展。
2.
消除鐵路沿線17處平交道,改善平交道所造成之交通問題。
3.
改善市容景觀、提昇都會區環境生活品質,提昇都市土地利用價值,增加經濟效益。
五、執行現況:
1.
太原站至精武站間鐵路高架工程(CCL-231)已竣工並驗收完成,本局中工處利用該段工程橋下空間規劃臺中計畫展示館,預計10月地完成展示館工程,並預訂於11月中旬開放展示,以有效宣導計畫效益,亦建構鐵路高架示範性展示,呈現具體效益及願景並與民眾直接對話,消除民眾對鐵路高架之負面疑惑及抗拒心理,建立民眾對公共工程品質信心。

太原站至精武站間鐵路高架工程橋樑墩柱完成景2.松竹至大慶段鐵路高架工程(CCL-331)賡續施作基樁、箱涵、墩柱與基礎、帽梁、電力桿基礎等工程。
3.
豐原至頭家厝段鐵路高架工程(CCL-431)賡續施作基樁、墩柱與基礎、帽梁、電力桿基礎、牆面版等工程;各車站標(CCL-531631731)皆已完成發包,目前正辦理施工前置作業。
4.
主體工程細部設計,目前已完成軌道工程標及道路景觀工程標期末設計。
5.
臺中市鐵路廊帶都市計畫變更作業經內政部都委會審議通過並公告實施,臺中車站地區第一階段都市計畫變更案,臺中市政府已分別於100310日及100311日公告實施主要計畫及細部計畫。
6.
用地取得及地上物拆遷補償作業依既定時程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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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性平權宣導「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

 

*

 一、源起:1979年聯合國大會通過「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以下簡稱CEDAW),並在1981年正式生效,其內容闡明男女平等享有一切經濟、社會、文化、公民和政治權利,締約國應採取立法及一切適當措施,消除對婦女之歧視,確保男女在教育、就業、保健、家庭、政治、法律、社會、經濟等各方面享有平等權利。此一公約可稱之為「婦女人權法典」,開放給所有國家(state)簽署加入,不限於聯合國會員國,全世界已有187個國家簽署加入。
 二、立法:為實施聯合國1979年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業經總統於本(100)68日公布「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以下簡稱CEDAW),並定自10111日施行,要求各級政府機關必需採取立法或行政措施,消除性別歧視,並積極促進性別平等各級政府行使職權,應符合公約有關性別人權保障之規定,並應籌劃、推動及執行公約規定事項。
 三、訂定公約計畫,據以實施:為使各級政府機關落實推動CEDAW及保障性別人權,爰訂「性別平等大步走-落實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計畫」,據以辦理CEDAW法規及行政措施檢視相關教育訓練、宣導及法規措施檢視之執行配套準備工作,說明如下:
(
)教育宣導階段:1011月至9月,由行政院性別平等處擔任統籌講義編纂印製、師資及種子人員培訓,中央各部會及地方各級政府機關並積極辦理所屬人員訓練及宣導。
(
)法規檢視階段:10110月至1026月,各級政府機關法規及業務單位應進行法令及行政措施檢視,並由法規單位將檢視結果彙整提報部會性別平等專案小組、直轄市、縣()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後,製作清冊函送行政院性別平等處追蹤管考,有疑義部分並由行政院性平會成立專案小組審查,俾3年內完成法令及措施之修訂及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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