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5日 星期一

FW: 314期工程報導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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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期工程報導電子報】 發行日期:2012/11/6

 

 

新城(太魯閣)新車站動工、花東鐵路風貌再創新局

 

 (本刊訊)座落太魯閣國家公園入口的新城(太魯閣)新車站已於1011021日,在行政院江副院長、交通部毛部長及花蓮縣傅縣長共同主持下,於新城(太魯閣)站前廣場舉行改建開工動土典禮,預期將為「花東新車站運動」掀起一波高潮!新城車站改建後可重塑臺鐵車站新形象,將花東地區老舊車站妝點成嶄新的容顏,為後山觀光休憩門戶,提升優質鐵路旅遊環境。 
 新城(太魯閣)站為花蓮北端太魯閣國家公園入口車站,新車站站體新建以綠色車站設計作為未來車站必需具備的基本要素,落實永續公共工程節能減碳政策,建築造型意象採較具現代感設計,展現進出花東第一門面之氣勢,塑造臺鐵營運新形象。另外整合花東地區當地旅遊資源推廣觀光及服務旅客,在不影響旅客進出動線及車站營運下,適當規畫展售空間,吸引近年來陸客及其他觀光客消費,帶動地方農業及經濟發展。
 新城(太魯閣)站預定10312月前完工,車站改建後規劃配置如下:
1.
首創以國立歷史博物館收藏藝術大師馬白水先生作品「太魯閣之美(二十四聯作)」為本,以融燒或窯燒玻璃方式重製「太魯閣之美」作品,設置於新城車站玻璃帷幕上,呈現太魯閣山水之美。
2.
站前廣場,透過現有及未來各級車流量統計預估,並規劃其分流路線以及計程車上下客處。規劃站前轉乘空間,將車行動線從廣場移開,以人行空間為主,提供安全的步行空間,亦可提供聚會活動,設計以人為主的大型停留空間。
3.
觀景摺板門樓,以廣場作為都市活動的延續理念,摺板結構為都市語意,而摺板門樓是都市空間及車站之轉化。由廣場望向門樓,由半遮掩的「門」轉為車站空間,視覺上連結廣場與車站、山景不同空間紋理,並形塑不同的空間體驗。
4.
戶外候車平台,將原先第一、二股軌道拆除,往月台方向延伸室內空間至戶外,連結候車空間及餐旅商業空間,除擴增旅運候車空間量,亦可配合餐旅空間。
5.
都市活動的延續,於車站北端設置餐旅商業空間,與戶外候車平台聯結,可於平台望向山景,做為商業空間之特色利用。並配合地下道設計自行車斜坡道與可容納自行車的電梯,並於自行車出入口附近設補給站,縮短兩鐵旅客動線。
6.
無障礙設施,將設計容易移動的動線,讓高齡者、身障者等均可容易且安全地活動,盡可能由最短距離且易於辨識的路徑來組成動線,並且易於靠近使用。

 隨著國內整體經濟環境成長與花東觀光遊憩的國際化,交通部更是重視花東線鐵路效能的提升,並將結合花東地區整體觀光發展計畫、東部永續發展計畫、自行車路網示範計畫、觀光發展計畫、花東線鐵路瓶頸路段雙軌化暨全線電氣化計畫等,達到「車站改建效能提升、花東風貌再創新局」共創花東經濟發展的新紀元。

 

 

高雄計畫「青海路段及九如路段臺鐵鐵路地下化(明挖覆蓋)工程」-鼓山運河改建箱涵案例研討

 

前言
 鼓山運河位於「青海路段及九如路段臺鐵鐵路地下化(明挖覆蓋)工程」UK403+002~UK403+022處,河道淨寬約18公尺與既有臺鐵鐵路橫交,水流方向由西向東匯入愛河。原臺鐵軌道係跨越於鼓山運河上方,現因應高雄市區鐵路地下化工程隧道結構將由鼓山運河下方穿越,於隧道開挖施作期間勢將阻斷現有鼓山運河排水功能。為使鼓山運河下方區段結構體施作期間仍可維持運河排水功能,故以半半施工法將鼓山運河改建成雙孔箱涵型式(2-9M×3.8M),並於鼓山排水箱涵施作完成後回復通水匯入愛河。
座落太魯閣國家公園入口的新城(太魯閣)新車站於本(101)1021日,由行政院江副院長、交通部毛部長及花蓮縣傅縣長共同主持下,在新城(太魯閣)站前廣場舉辦改建開工動土典禮,預期將為「花東新車站運動」掀起一波高潮!新城車站改建後可重塑臺鐵車站新形象,將花東地區老舊車站妝點成嶄新的容顏,為後山觀光休憩門戶,提升優質鐵路旅遊環境。
工程概述
 鼓山運河改建箱涵考量施工期間避免影響臺鐵列車正常營運,故須於完成撥接原臺鐵行車軌道至鼓山運河東側以供臺鐵列車正常運行後始得施作,並依「河川管理辦法」規定於非防汛期間(每年121日至次年430)施工。前期作業為將原鼓山運河上方既有鐵橋拆除運離,並分二階段施作該區段東西兩側地下連續壁至完成後開放鼓山運河通水;後續箱涵主體結構亦分二階段施工以維持施工期間運河之排水功能。

案例施作
 本案例於臺鐵軌道撥接完成供列車正常運行後,前期作業以拆除原鼓山運河上方舊有鐵橋並移置適當地點。第一階段於運河南側涵孔外圍堆置太空包、砂包將水流導引至北側涵孔並匯入愛河,接續敲除南側牴觸連續壁施作範圍內之運河橋台部份結構後回填壓實以利施作連續壁,並於東西兩側連續壁施工至完成後移除太空包、砂包至北側涵孔外圍以開放運河南側通水(如圖一)

第二階段於導引運河水流至南側涵孔後,北側橋台敲除及連續壁施工等相關作業同第一階段,並於該階段完成後開放運河南、北側涵孔通水(如圖二)
 本案例施工位置緊鄰臺鐵軌道,考量連續壁施工時機具載重造成側向力致導溝或土層坍塌,故於連續壁施作前先於其下方內外側整排打設60cm∮50cm壁體保護樁(JSP),以避免影響臺鐵行車安全。
 為使新設鼓山運河箱涵與日後隧道主體結構相對位置符合無誤,於施作前須建立正確相關測量點位資料及符合精度容許誤差需求之測量控制點。各控制點位置均以明確、穩固不易受損為原則,以利相關測量儀器架設、後視點觀測及結構點位放樣位置均能符合規範要求範圍內,避免影響後續隧道主體結構及軌道線行佈設位置。
 箱涵主體結構第一階段施工先於鼓山運河南側適當位置打設13公尺長之SP-Ⅲ鋼板樁至EL.-9.82m,並於鋼板樁外圍約3.5公尺處打設鋼錨樁(型鋼H250*250*9*14L=6公尺)EL.-2.82m;鋼板樁與鋼錨樁間則以24mm∮鋼纜連結以加強穩定開挖面。接續敲除與箱涵主體結構之原有運河南側護岸牴觸部份,並於圍堰區外吊放堆置太空包、砂包以導引水流至臨時排水路。持續抽水作業至可開挖出土階段後,即進行運河南側區內降挖出土至預定箱涵底面高程;另為加強箱涵主體結構與連續壁體間之穩固,開挖時於東西兩側連續壁體外緣挖深0.5公尺,以供後續箱涵底版嵌入形成榫接作用。
 俟降挖至箱涵底面預定高程(EL.-3.12m)後,敲除隧道東西兩側連續壁(鼓山運河南端)劣質混凝土約0.5公尺後清潔敲除完成面以進行連續壁升層之綁紮鋼筋、組模作業(加高後壁頂完成面EL.-3.02m),並檢核是否符合相關規範要求後即可澆置混凝土。另為防止運河排水可能滲水致影響地下隧道結構,於連續壁升層加高段澆置完成面與箱涵底版銜接處及箱涵側牆(水平向)與連續壁(垂直向)銜接處,先以膨脹止水帶處理完成後(如圖九)再接續進行箱涵結構體施作。
 箱涵結構體依底版、側牆及頂版單元分次施工,並依設計圖說規範施作鋼筋綁紮、模版組立及混凝土澆置作業。本運河箱涵底版結構厚度為1.1公尺(底版完成面高程EL.-1.92m),混凝土澆置於底版面上方0.6公尺處預留施工縫以銜接側牆施作面;側牆結構寬1公尺、淨高3.8公尺,混凝土澆置牆身至箱涵頂版底面下0.6公尺處(EL.+1.28m)預留施工縫;剩餘牆身部分則於頂版結構(版厚0.8公尺,完成面EL.2.68m) 混凝土澆置時一併完成,接續施作箱涵頂部端牆。
 俟南側箱涵結構體施作完成後拔除箱涵周圍之圍堰鋼板樁及鋼錨樁,後續進行運河南側護岸與新設箱涵結構銜接處混凝土回填處理,並將太空包及砂包移至北側並導引水流至南側箱涵開放通水,以利第二階段施作鼓山運河北側箱涵結構體。
 第二階段於鼓山運河北側施作圍堰鋼板樁及鋼錨樁打設後,敲除北側運河既有護岸有所牴觸部份及圍堰區內抽水、開挖出土等作業,並降挖至箱涵底面預定高程EL.-3.12m及隧道東西兩側連續壁(鼓山運河北端)劣質混凝土敲除約0.5公尺,接續清潔連續壁敲除完成面及連續壁升層加高段之綁紮鋼筋、組模作業(加高後壁頂完成面EL.-3.02m),並檢核是否符合相關規範要求後即可澆置混凝土;另連續壁體與箱涵底版及箱涵側牆(水平向)與連續壁(垂直向)銜接處防水處理同第一階段。
 北側箱涵底版、側牆及頂版結構體(含端牆)之鋼筋、模板及混凝土澆置作業同南側箱涵結構施作順序。俟箱涵結構施作完成後拔除第二階段之圍堰鋼板樁、鋼錨樁及處理既有護岸與新設箱涵結構銜接面,後續移除太空包、砂包並疏通鼓山運河河道以開放雙孔箱涵通水匯流至愛河。
施工注意事項
 本鼓山運河改建箱涵因工址緊臨臺鐵列車運行路線,於工程施作期間除須依「河川管理辦法」規定於非防汛期間(每年121日至次年430)施作並隨時注意河中作業安全外,尚須考量鼓山運河區段土層穩定性及現行軌道路線監測作業及臺鐵列車行駛安全。本節就鼓山運河改建箱涵於各階段施工時應注意事項做概略說明:
一、鼓山運河改建箱涵施工作業全程應於施工地點兩端指派列車瞭望員,負責列車監視工作,並依規定頻率進行軌道監測作業以供應變處理;另吊車及挖土機等施工機具作業禁止侵入軌道範圍界線,以確保施工及臺鐵行車安全。
二、鋼板樁打設應注意事項如下:
(
)鋼鈑樁應為連鎖型且須符合規範標準及契約圖說規定。
(
)鋼板樁放樣時應預留結構體施築及開挖過程所可能產生之最大側向位移量,以避免侵入主體結構之淨空。
(
)於垂直方向打設鋼鈑樁應使每片鋼版樁全長彼此互鎖以形成連續的一片隔牆,須打設至規定深度並紮實地固定於地面上,且須使每片互鎖的鋼版樁可以拔出而不影響鄰接的填土。
(
)不可在未滿70%設計強度之混凝土主體結構的四周30m 範圍內打設,且其垂直偏斜率不得超過 1/100
三、本案例連續壁體及運河箱涵結構施作所生產之土方,其相關出土作業(開挖運送、安全衛生管理維護及土方流向等)均須依本工程契約及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規定辦理。
四、河床圍堰施工安全應注意事項如下:
(
)施工範圍區域內使用電線應架高保護,不得橫越地面及泡水。
(
)施工期間現場應堆置防汛砂包及抽水機等設備,並定期記錄臨時排水路水位上升情形;發現異常現象立即以整理流水路、增設抽水機協助抽排水或緊急將阻水設施撤離等方式因應。
(
)於上下設備樓梯旁及南北岸視工作面設置緊急救生圈5~8個,並密切注意施工人員情況,如遇人員墜落河裡等情況即由就近人員拋丟救生圈給溺水人員。
(
)於圍堰下游軌道橋旁設置安全繩格網延伸至河床水位面,當水位急速上升,施工人員無法及時利用上下樓梯設備撤離時,施工人員可爬圍堰下游之安全繩格網進行撤離,避免人員遭水流衝擊至下游。
(
)每日施工前需由現場工程師密切注意氣象報告新聞、工址現場氣候情況及量測鼓山運河水位,確認安全無虞後方可讓施工人員進行施工。
(
)河道四周加裝安全母索及支索由施工作業空間延伸至地表面,以利人員緊急上岸圍堰,支索每1m設置繩結。
(
)河道南、北各二處加設警告標語以警示進場人員。
結語
 高雄計畫鐵路地下化工程以促進高雄都會區鐵路兩側區域整體共同發展、改善市區交通安全與行車順暢及美化市容為主要目標。惟鐵路地下化路線範圍位於高雄市中心區域,隧道結構範圍界線多數緊鄰市區道路或建物民宅,其間並有橋樑、地下道或排水溝渠等結構物跨越其上方,為維護工區周遭建物、居民、臺鐵列車行駛安全及區域排水功能,於工程設計階段均須詳加考量以利於施工安全及品質。

 

 

公務機密維護-錦囊 第 1 號(法務部廉政署)

 

前言
 警察機關為執行各項勤、業務及辨別轄區戶口之良莠,並達到偵查與預防犯罪之目的,必要時須大量蒐集、運用民眾個人資料,加以分析、研判,建立了龐大基本資料庫。此外,投機分子、不肖徵信業者、犯罪集團亦處心積慮利用各種管道,如透過關說、行賄利誘或非法入侵電腦、資料庫等手段獲取民眾個人資料。是以,警察機關如何保護民眾個人資料免於遭受到有心人士竄改,抑或盜取而損及民眾權益,為當前不可忽視的重要課題。
案例摘要
 ○○縣警察局○○所警員陳○○友人AB因有民事糾紛,A遂請陳員代為查詢B的刑案資料,以提供雙方談判時參考。陳員明知刑案資料查詢必須依規定辦理,屬警察局應管制作業,用來查詢犯罪偵防或特定任務所需刑案資料,不得任意洩漏給其他人或單位。惟陳員仍將B的「刑案資料作業個別查詢報表」列印,並交付友人A,觸犯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陳員經臺北地方法院以洩漏國防以外應秘密之文書罪嫌,處有期徒刑肆個月。
 ○○地檢署偵辦○○鄉前鄉長林○○貪瀆案,經調查人員監聽該案相關人王○○時,發現某警察局○○分局○○所警員謝○○,涉嫌於9610月間為友人吳○○所請託,以電腦查詢自小客車籍資料,並將該車籍資料及車主姓名提供予吳姓友人,涉有洩漏國防以外秘密之罪嫌,全案謝員坦承不諱,經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裁定予以緩起訴在案。
 某警察局○○分局○○所警員陳○○接獲友人○○○之電話,以想跟朋友做生意為理由,請託陳員查詢一輛自小客車的車主資料。事後友人向車主謊稱發生車禍,請其出面處理,實為查明實際開車為何人,車輛實際使用人知悉後心生不滿,循線提出檢舉。全案雖經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偵查終結,認車籍資料並非陳員提供,予以不起訴處分,然陳員確有查詢該筆車籍資料,查詢時亦未於電腦資料查詢紀錄簿登記,縱未將資料提供他人,仍依違反相關作業規定,核定申誡二次處分。
問題分析
 利用電腦查詢車籍、戶役政或其他個人刑案資料時,未依規定登記電腦資料查詢紀錄簿,或列印資料後,未於電腦資料查詢紀錄簿簽收。
 單位主管未依規定每日、逐筆審核電腦查詢紀錄簿之查詢狀況,並逐筆核章。
 各使用單位對查詢電腦資料(刑案查詢系統)之查詢紀錄未定期下載供單位主管審核。
策進作為
 賡續加強公務機密維護宣導:民眾個人資料外洩的主因大部分皆屬人為因素,因此欲降低資料外洩的機率,最主要還是要從培養個人之保密觀念著手。警察機關應以現行法令規定、洩密違規(法)案例,以及可能導致洩密管道與因素,利用各種集會時機向員警宣教,務使每一位員警均能瞭解相關保密法令規定,與涉及洩密或違反保密規定者,須承擔之法律責任(行政責任、民事責任、刑事責任或國家賠償),以養成警察人員時時保密、處處保密之良好習慣。
 強化單位主官考核監督責任:各單位主官(管)身負督導重任及業務成敗之責,對於該管業務及所屬員警狀況最能深入掌握,倘能落實業務督導及人員考核,自然能收防範於未然的效果。尤其,應針對作業或生活違常、交往複雜、財務狀況不良、收支顯不相當、經濟狀況來源可疑或時遭檢舉反映操守風評不佳人員,則應加強平時輔導考核作為,並適採必要之防處作為,以防範洩密情事發生。
 落實資訊安全稽核檢查作為:為使保密工作能更臻完善,除了事前的教育宣導預防工作要做好外,適時對所屬機關(單位)的保密工作執行情況,辦理督導考核亦是重要的一環,務期透過稽核、檢查過程中發掘優、缺點,對於執行良好者,從優獎勵,對於執行不利者,則依照相關規定懲處,以落實保密執行工作。
 嚴格審核使用者代號及密碼:警察機關為偵查與預防犯罪需要,必須使用內政部警政署資訊系統蒐集民眾個人資料。而欲進入各該作業系統查詢民眾個人資料時,須先申請使用者代號、密碼,經過單位主官(管)及相關單位審核後,承辦人才可以各業務主管單位配賦的密碼登入系統查詢。因此,若單位主官(管)對員警於使用者代號、密碼申請時,能謹慎審核申請表所申請的項目是否與其職務有關並考慮申請者的品德操守,確保權限申請後均能使用於公務。
法務部廉政署叮嚀
 公務員能否遵守保密義務,攸關國家安全利益之維護、政策推動之順遂與民眾權益保障,因此每一個公務機關內之成員,皆應將維護公務機密資訊視為最重要之工作。各警察機關為積極推動各項勤、業務,落實為民服務,擁有查詢民眾個人資料之諸多資訊作業系統權限,更應嚴守保密規定,不可輕忽公務機密維護之重要性。此外,受理民眾檢舉案件及偵辦刑案過程中,亦應注意相關檢舉人身分保護作為及「偵查不公開」原則,以免因過失或疏誤而侵害民眾權益,造成嚴重之不良後果。
 是以,如何善用電腦資訊作業系統資料,以提升行政之效能,同時保護民眾個人資料不致外洩,實有賴每一位公部門服務人員共同努力,並持續透過宣導與教育加強保密觀念,使其養成專業的保密素養與習慣,防制違反保密規定或洩密情事發生,俾使公務機密維護作為更臻完善。
法務部廉政署署謹提供以下措施作為參考:
 加強資訊機密維護宣導及教育訓練。
 落實辦理資訊機密稽核。
 協助機關取得資安管理認證。
 推動使用紀錄管理。
 建立異常徵候指標。
 強化主管考核監督責任。
 辦理資安評估考核。
 查調權限定期檢討。
 落實職務定期輪調制度。
 妥善資訊設備報廢管理
結語
 政府為達成其施政目標,必須廣泛蒐集與運用各項個人資料,例如:稅務機關擁有納稅義務人的財產、所得、納稅資料;地政機關擁有不動產所有權及相關權利的歸屬資料;醫療機構擁有病患就診資料;榮民服務機構擁有榮民個人檔案資料;警察機關因執行公務,經戶役政查詢系統、車駕籍查詢系統等查詢民眾身分資料、全戶資料及車輛所有人資料等,上述資料攸關個人隱私及權益,如因保管或處理不當,除極易肇致觸法外,將引發民眾的恐慌與抱怨,並造成對政府機關的不信任。
 電腦科技發展日新月異,網路資訊安全的風險不斷增加,惟為避免過度方便使用資訊,反造成民眾個資或公務機密洩密之可能,除落實定期稽核制度及不定期抽核工作外,應機先針對公務機密業務可能發生缺失,追蹤並研擬各項興利防弊措施或建言,以減少資訊系統遭非法使用或洩密等不法事件之發生,提升為民服務的效率,確保民眾個人資料安全,展現行政革新e化政府應有之作為,以造福民眾。

 

 

101年第3屆鐵工盃慢壘賽圓滿完成

 

鐵工盃慢壘賽圓滿完成
(本刊訊)鐵工盃慢壘賽於1011028日(星期日)圓滿完成賽程,比賽成績分別為:冠軍:南工處、亞軍:鐵工局、季軍:東工處;優勝隊伍為交通部記者聯隊、中工處及本局主管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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